项目简介: 淄博翼丰环保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15日,注册资金为伍拾万元整,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刘卫东。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山头街道秋泉路14号。经营范围:环保机械配件、渣浆泵、污水泵、电机、减速机、造气炉配件、矿山机械、通用机械配件制造、销售;机械零部件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项目劳动定员25人,工作制度为常白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时间300d。 淄博翼丰环保机械有限公司拟投资700万元,整体租赁淄博市博山鲁中化工机械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及设备、设施,建设年生产10000吨毛坯铸件项目。本项目于2021年5月25日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105-370304-89-01-963069)。 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49号令修改),该项目不属于限制类、鼓励类和淘汰类建设项目,也未使用(23、无磁轭(≥0.25吨)铝壳中频感应电炉;24、无芯工频感应电炉)淘汰类中频电炉,允许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该项目的生产能力、产品、设备不属于《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一批)》、《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金属冶炼企业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中的生产能力、工艺、产品、设备。 1、本项目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为水玻璃溶液、水玻璃、硅砂(石英砂)、废钢、灰铁、不锈钢等,检维修用氧【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丙烷(不储存)等。 2、该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容器爆炸、触电、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坍塌、高处坠落、噪声、灼烫、粉尘、中毒、高温和热辐射等,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灼烫、高温和热辐射、触电危害。 3、通过预先危险性分析,该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容器爆炸、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触电、噪声振动伤害、灼烫、起重伤害、粉尘、中毒和窒息、高处坠落、物体打击、高温和热辐射、坍塌、淹溺,其中火灾爆炸、灼烫、高温和热辐射、触电危害等级为Ⅲ级,车辆伤害、起重伤害、机械伤害、粉尘、噪声和振动伤害、中毒和窒息、坍塌、车辆伤害、高处坠落、容器爆炸、物体打击、淹溺危害等级为Ⅱ级。 4、运用安全检查表法对该项目外部安全条件、总平面布置、工艺设备设施及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单元4个评价单元进行了综合考察研究、分析,认为该项目选址得当,符合当地规划和布局;总平面布局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等规范要求;主要装置设施具有较高的安全可靠性,公用工程、辅助生产设施能力能够满足该项目生产需要;建设单位安全管理水平较完善,安全生产能够得到保证。 5、通过触电事故树分析,该项目主要控制电气设备质量和人员安全用电防护。 6、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淄博翼丰环保机械有限公司年生产10000吨毛坯铸件项目生产厂区单元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7、通过对该项目安全条件的分析,可知该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对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行人生活的影响,该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行人生活对项目投入生产后的影响以及该项目所在地的自然条件对项目投入生产后的影响均是可接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