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简介: 山东寿光巨能热电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依据国家热电联产政策筹资兴建的集发电、供热于一体的民营企业。公司成立于2005年5月,占地500亩,现拥有职工660人。公司位于寿光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北部,北三环路以南,兴源路以东,益羊铁路以西,交通非常便利。 公司总装机容量为34万kW,共建设3台型号为WG410/9.8-20的高温高压锅炉和2台型号为C155-8.83/0.883的155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两机组分别于2005年8月和2006年11月投产运行。2010年10月合理利用山东巨能特钢有限公司剩余高炉煤气新建75t/h高温高压煤气炉一台,并于2011年9月投入使用。2018年,山东寿光巨能热电发展有限公司新上1×B30(型号:B30-8.83/0.883)背压式汽轮机,配套1×30MW发电机,项目尚未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2021年10月,山东寿光巨能热电发展有限公司新上30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还未竣工。。 该项目现拥有职工660人,生产岗位实行四班制,行政人员及辅助生产人员按常白班配置,年生产时间7200小时。山东寿光巨能热电发展有限公司设置安环部,配备5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公司配备4名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管理能够满足项目需求。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第49号令修订)中的鼓励类四、电力第3项:采用背压(抽背)型热电联产、热电冷多联产、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该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有:氨(序号2)、煤气(序号1570)、氨溶液[含氨>10%](序号35)、盐酸(序号2507)、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序号1669)、乙炔(序号2629)、氧[压缩的或液化的](序号2528)、柴油[闭杯闪点≤60℃](序号1674)、液化石油气(序号2548)、硫酸(序号1302)、氮[压缩的或液化的](序号172)、六氟化硫(序号1341)、一氧化碳(序号2563)为危险化学品。 经辨识电厂生产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中毒和窒息、淹溺、起重伤害、灼烫、容器爆炸、锅炉爆炸、粉尘爆炸等危险因素,主要有害因素有粉尘、噪声、毒物、高温及辐射、振动等。该项目应重点防范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容器爆炸、锅炉爆炸、粉尘爆炸、触电、噪声等。 该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了主要负责人、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和生产设备操作规程。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该项目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使用安全检查表法对各系统进行检查,共发现问题9项,企业正在整改中。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和《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DB37/T3011—2017要求排查,山东寿光巨能热电发展有限公司未构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企业已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号),开展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活动,并经过了专家评审。评价期间,公司双体系正常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