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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dong Jiuzhou Safety Technology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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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伟伟带钢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液氨、氢氧化钠、亚硝酸钠、盐酸)使用项目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时间:2024-12-12     【原创】

宁波伟伟带钢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液氨、氢氧化钠、亚硝酸钠、盐酸)使用项目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企业及项目简介:

宁波伟伟带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01月24日,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华山村。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华召国;注册资本:伍佰零叁万元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7342612264(1/1)。经营范围:冷轧带钢的加工;五金件、冲件、塑料制品的制造、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现有员工80人。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应急部等十部委[2022]第8号公告修订)辨识,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液氮、氢氧化钠、亚硝酸钠、盐酸均属于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因此,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

1)宁波伟伟带钢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液氨、氢氧化钠、亚硝酸钠、盐酸)使用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容器爆炸、机械伤害、灼烫(高温灼烫、化学灼伤、低温冻伤)、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坍塌、车辆伤害、噪声与振动等危险有害因素。

2)通过重大危险源辨识,该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通过作业条件危险性法分析,危险化学品使用单元、危险化学品储存单元危险程度均为“可能危险,需要注意”。宁波伟伟带钢有限公司应提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的自动化水平。

4)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宁波伟伟带钢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液氨、氢氧化钠、亚硝酸钠、盐酸)使用项目的四个评价单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进行检查、分析。安全检查表共检查了116项。其中13项不符合要求(经整合、汇总为11项不符合项)。企业目前正在整改中,暂未整改完成。

5)根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对宁波伟伟带钢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液氨、氢氧化钠、亚硝酸钠、盐酸)使用项目进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检查,未构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对于宁波伟伟带钢有限公司存在的安全问题,建议公司依据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进行整改落实,配备、完善相应的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等安全设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以改善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


姓名

安全评价师

(填写执业证书号)

是否为

注册安全工程师

 

项目组长

李冬强

S011037000110192001648

是

项目组成员

姚闪闪

1800000000300742

是

吕  栋

S011037000110192001792

是

李  健

S011037000110193001534

是

张  振

S011037000110192001646

是

辛兴林

1800000000300758

是

报告编制人

李冬强

S011037000110192001648

是

报告审核人

韩  宾

1100000000100190

是

技术负责人

祝培松

0800000000101022

是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国平

S011037000110192001664

是

技术专家

无

专业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时间

到现场人员

主要任务

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

李冬强、吕栋

现场考查、检查等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4年12月10日

评价方法:安全检查表法、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

评价结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标准、规范,山东九洲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宁波伟伟带钢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液氨、氢氧化钠、亚硝酸钠、盐酸)使用项目进行了安全现状评价,评价组人员通过现场调研和对工程资料的详细分析讨论得出如下结论:宁波伟伟带钢有限公司现阶段暂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应当对本报告提出的问题和措施建议全面进行整改,全部整改合格后,宁波伟伟带钢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液氨、氢氧化钠、亚硝酸钠、盐酸)使用项目方可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序号

存在的问题或隐患

整改情况

符合性

1. 

气体报警控制器未设置UPS电源。

正在整改中,暂未完成整改。

不符合

2. 

盐酸储罐、液氨钢瓶处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设置安全周知卡,卸车现场未设置卸车操作规程展示牌

正在整改中,暂未完成整改。

不符合

3. 

氨分解炉上的安全阀未定期进行检验,压力表未定期进行检定。

正在整改中,暂未完成整改。

不符合

4. 

氨分解炉与车间配电室之间未设置防火墙。

正在整改中,暂未完成整改。

不符合

5. 

液氨钢瓶存放处未设置围栏。

正在整改中,暂未完成整改。

不符合

6. 

氨分解炉处管道法兰未用金属线跨接。

正在整改中,暂未完成整改。

不符合

7. 

现场的可燃/有毒气体报警探测器未定期进行校验。

正在整改中,暂未完成整改。

不符合

8. 

现场未设置风向标。

正在整改中,暂未完成整改。

不符合

9. 

盐酸、液氨钢瓶处未设置视频监控。

正在整改中,暂未完成整改。

不符合

10. 

盐酸储罐处未设置洗眼器。

正在整改中,暂未完成整改。

不符合

11. 

企业未定期聘请资质单位开展防雷检测。

正在整改中,暂未完成整改。

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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