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及项目简介: 淄博超硕精密铸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09月19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经济开发区张博附线116号,法定代表人为韩霜。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铸造机械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铸造机械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淄博超硕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原名为淄博博山天中铸造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企业整体搬迁至淄博市博山区经济开发区张博附线116号,租赁淄博鲁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厂房,不新征土地,不新建厂房,迁建后原水玻璃砂铸造工艺沿用,新增硅溶胶蜡型工艺、消失模工艺、树脂砂工艺、覆膜砂造型工艺、V法造型工艺,提升产品质量,增强企业竞争力,项目迁建后产能不变,产能仍为年生产铸钢件3000吨。 本项目于2021年6月30日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106-370304-89-01-693912),备案的建设内容为:迁建后原水玻璃砂铸造工艺沿用,新增硅溶胶蜡型工艺、消失模工艺、树脂砂工艺、覆膜砂造型工艺、V法造型工艺,利用原有车床2台、钻床2台、电炉2台、混砂机2台、电退火炉1座、抛丸机1台、电焊机3台、焊烟净化器2台、布袋除尘器2台、冷却水塔1台、空压机2台、气割机2台;新上抛丸机3台、清砂机3台、电炉5台、冷却水塔2台、焊烟净化器5台、泡沫切割机2台、真空泵2台、稳压罐2台、烘干室1间、废砂处理线1条。 项目分期建设,本项目为一期,包括硅溶胶蜡型工艺、消失模工艺、树脂砂工艺和覆膜砂工艺。 本项目劳动定员30人,工作制度为常白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时间300d。 1、本项目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为废不锈钢、干砂、碱性酚醛树脂、耐火涂料、泡沫、钢丸、焊条、固化剂和石蜡,产品为铸钢件。 2、该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容器爆炸、触电、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坍塌、高处坠落、噪声、灼烫、粉尘及粉尘爆炸、中毒、高温和热辐射等,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灼烫、高温和热辐射、触电危害。 3、通过预先危险性分析,该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容器爆炸、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触电、噪声振动伤害、灼烫、起重伤害、粉尘及粉尘爆炸、中毒和窒息、高处坠落、物体打击、高温和热辐射、坍塌、淹溺,其中火灾爆炸、灼烫、高温和热辐射、触电危害等级为Ⅲ级,车辆伤害、起重伤害、机械伤害、粉尘及粉尘爆炸、噪声和振动伤害、中毒和窒息、坍塌、车辆伤害、高处坠落、容器爆炸、物体打击、淹溺危害等级为Ⅱ级。 4、运用安全检查表法对该项目外部安全条件、总平面布置、工艺设备设施及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单元4个评价单元进行了综合考察研究、分析,认为该项目选址得当,符合当地规划和布局;总平面布局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等规范要求;主要装置设施具有较高的安全可靠性,公用工程、辅助生产设施能力能够满足该项目生产需要;建设单位安全管理水平较完善,安全生产能够得到保证。 5、通过触电事故树分析,该项目主要控制电气设备质量和人员安全用电防护。 6、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淄博超硕精密铸造有限公司机械加工、铸造迁建项目(一期)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7、通过对该项目安全条件的分析,可知该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对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行人生活的影响,该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行人生活对项目投入生产后的影响以及该项目所在地的自然条件对项目投入生产后的影响均是可接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