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简介: 企业名称:济宁市景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住所:济宁市经济开发区嘉诚路路东(华能热电厂北500米) 法定代表人:张景子 注册资本:100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破碎机制造、销售;自动化设备及环保设备的生产与销售;矿山机械配件、有色金属材料销售。(涉及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设置了安环部为安全管理机构,任命杨玉庆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公司现有职工32人。 济宁市景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17日,自成立以来,企业未取得安全“三同时”手续,未进行过安全诊断,未开展过安全评价工作。公司现有生产车间、铆焊车间、仓库各一座。 公司定员32人,生产岗位实行三班制,行政人员及辅助生产人员按常白班配置,全年连续生产。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中的 “鼓励类”、“限制类”与“淘汰类”行业,因此该项目属于国家产业政策允许建设的项目。 该企业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触电、机械伤害、中毒和窒息、淹溺、灼烫、容器爆炸、起重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高处坠落、坍塌等;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为粉尘、高温及热辐射、振动及噪声等。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济宁市景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钢铸件及年产1000台破碎机项目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通过“安全检查表”对项目情况进行了总体检查,共包括99项,其中不符合项13项;经过检查,生产车间与餐厅、铆焊车间与办公楼、生产车间与安联机械有限公司生产车间防火间距不足,已构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通过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生产单元危险程度为“显著危险,需要整改”,储存单元、公用工程单元危险程度均为“可能危险,需要注意”。实际生产中应尽量采取措施,防止事故造成较大危害,如降低暴露于作业环境中的时间,避免操作人员长期处于潜在的危险环境中;强化对设备巡查制度,强化设备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严格操作规程,以达到降低暴露于潜在危险环境中的分值。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法进行操作,避免事故的发生。 企业主要负责人王龙海及安全管理员杨玉庆分别取得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企业已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号),开展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活动。评价期间,公司双体系正常运行。 |